关于作废 宋煜《不动产权证书》的公告


发布日期: 2026年05月06日     

根据(2025)赣0602执3048号之二人民法院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,宋煜位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滨江东路6号海熙御龙湾8栋01单元603室的不动产归买受人所有,因无法收回宋煜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宋煜以下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赣(2019)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15883号

宋煜

鹰潭市信江新区滨江东路6号海熙御龙湾8栋01单元603室

司法裁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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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鹰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6 年 5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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